@温江企业,2023年企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申报工作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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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企业
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认定申报工作开始啦~
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鼓励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我区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办法>的通知》(温经信发〔2022〕104号)文件,现组织开展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一)申请认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企业应是工商注册登记、税收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在温江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拟申报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须已建成并投产使用。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
三、申报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请企业对照《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条件》(见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申报书》(见附件2)或《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智能工厂认定申报书》(见附件3),并填写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将纸质盖章版申报材料一份,送到区经信局(区政府海科大厦2030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90618088@qq.com。
四、申报程序
区经信局将对申报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被认定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企业由区经信局授牌表彰。此认定适用于《成都市温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二十条“智能制造”中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评定要求,即符合申报条件可通过政策申报享受区级智能制造补贴,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
五、联系方式
区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
王老师,028-82720110
附件
1.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2.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数字化车间认定申报书
3.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智能工厂认定申报书
4.诚信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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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认定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四个条件
根据《北京市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申请认定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需具备四个条件,分述如下。
一、申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申报前一年的产值达到一亿元以上。
二申报车间或工厂所在地在北京,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
三、申报车间、工厂所生产的主导产品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有技术先进性与良好市场前景,并采用行业先进工艺,不属于最新版《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
四、申报车间应满足《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建设关键要素》、工厂应满足《北京市智能工厂建设关键要素》,经济效益、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质量管控等各项指标均处于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
围绕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需求,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组织申报通知,对当年认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有意申请的企业可随时关注北京市经信局的相关通知。
有关北京市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认定的详细情况可以随时沟通交流。
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申报流程 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条件
同金科技(专注于企业项目申报、补贴申报服务等)给大家详细介绍关于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申报流程的相关信息,让大家一目了然!
什么是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
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制造企业以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为基础,通过实时获取制造装备状态、生产过程控制数据以及质量控制数据等信息,并与信息系统有效集成,从而在单个车间范围内实现产品制造全过程透明化管理。
1.申报条件
1.1申报单位须为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满1年或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良好的制造业企业。1.2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
1.3单个车间的固定资产累积投入不低于1000万,其中智能制造装备、系统和软件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1.4企业申报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需要有具体的物理界限说明,并已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建设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机构,且已编制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规划。
1.5以MES制造执行系统为核心,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实现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
1.6车间具有良好的数据采集和应用基础,具备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要求,数控装备数量必须不低于生产装备总数数量的60%;
1.7车间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8项目建成后降本提质增效的效果明显,包括运营成本降低、生产效率提高、产品不良品率降低、能源利用率提高等。必须提出不少于3项可量化、可考核的效益指标。
申报流程
2.1申报通知。本细则有效期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2.2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申报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编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2.3项目推荐。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推荐的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及申报材料“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审核意见”上分别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按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报送至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2.4组织审核。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将采取书面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请申报企业配合做好审核工作。
2.5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相关事项
1.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项目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进行奖补。
2.同时入选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和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的企业,按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予以奖励。
3.鼓励企业探索5G技术在生产制造中的应用场景,相同条件下优先推荐应用5G技术的申报项目。
政策补贴
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企业累计获评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不得多于5个。已获得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奖励的企业,入选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按累计奖补的差额进行奖励。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条件的相关知识。